项目名称:重点工业区域C区吴圩镇33号路工程设计
招标类别:设计
招标方法:果真招标
招标署理机构:广西新宇建设项目治理有限公司
结构类型及规模:重点工业区域C区吴圩镇33号路工程,门路全长约1000米,宽24米。建设内容包括门路、排水、照明、绿化、交通设施等(以行政主管部分批复为准)。
开标时间:2018年11月26日
公示开始时间:2018年11月27日 公示截止时间:2018年11月29日
中标候选人情况:
第一中标候选人: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:10.00000 %
工 期:70 日历天 质量品级:及格
第二中标候选人:广东中誉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:13.00000 %
工 期:70 日历天 质量品级:及格
第三中标候选人:华蓝设计(集团)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:6.00000 %
工 期:70 日历天 质量品级:及格
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,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,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回复;若认为招标人回复内容不切合执法、规则和规章划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,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分提交书面投诉书,逾期不予受理。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事情日,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盘算。
异议受理部分:K8凯发 梁工 (联系电话0771-4951091 )
投诉受理部分: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(监督电话:0771-4972301)
投标包管金的退还程序提示
1.非中标人的投标包管金退还。《中标通知书》发出后,招标人或招标署理机构应在3个事情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《非中标人投标包管金退还通知书》,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事情日内治理非中标人的投标包管金退还手续。
2.中标人的投标包管金退还。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条约后,应在3个事情日向交易中心提供《中标人投标包管金退还通知书》,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事情日内治理中标人的投标包管金退还手续。
招标人:K8凯发
招标署理机构:广西新宇建设项目治理有限公司
2018年11月27日